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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中小学图书清理审查工作
时间:2025-08-27 14:56:35   来源:四川省学校国有资产与教育装备中心   查看:2604

近日,四川省教育厅印发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图书清理审查工作。

通知明确,清理审查范围包括中小学图书馆(室)、阅览区、图书角的图书、期刊、电子读物及其他校园课外读物(不含教材、教辅)。清理审查工作分为自查、清理、督促指导环节,对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进行分类处理。对非法读物、非法出版物坚决清理,及时消除不良影响;不适宜、外观差且无保存价值的图书停止流通,及时清理;有保存价值的陈旧图书单独存放。下架的图书应按当地国有资产处置办法和相关规定办理资产处置手续,同时从四川省中小学图书信息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图书管理系统)删除。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各地各校图书清理审查情况,组织人员深入学校调研指导。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站在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高度,深刻认识图书清理审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要完善长效机制落实《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等要求,开展图书增新剔旧,坚持定期排查与动态监测相结合,深化学校、家庭、社会协同,切实加强馆藏资源和课外读物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要做好情况分析充分发挥好图书管理系统作用,开展图书清理情况汇总及馆藏图书结构分析工作,不断优化馆藏资源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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