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GZZB202403013
四川省学校国有资产与教育装备中心
公开遴选检验检测资质(CMA计量认证)
复评审及检测能力扩项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内
部
遴
选
文
件
2024年3月
第一章 内部遴选邀请
四川省学校国有资产与教育装备中心拟就四川省教学仪器设备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检测资质(CMA计量认证)复评审及检测能力扩项技术咨询服务进行公开遴选,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遴选。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ZZB202403013。
2.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教学仪器设备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检测资质(CMA计量认证)及检测能力扩项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年度预算资金。
三、最高限价
本次遴选项目最高限价7万元。
四、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四川省教学仪器设备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检测资质(CMA计量认证)复评审及检测能力扩项技术咨询服务项目(详见内部遴选文件第五章)。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对外公开遴选方式。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遴选应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七、禁止参加本次遴选的供应商
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遴选。
八、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1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方式:http://www.scjyzb.net。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3月20日9:00之前(北京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遴选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0日9:00之前)(北京时间)。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南段1353号5-8室。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3月20日9:30(北京时间)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南段1353号5-8室开启。
十二、遴选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南段1353号5-8室。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省学校国有资产与教育装备中心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南段1353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85619643
第二章 遴选须知
1.1本遴选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遴选采购项目。
1.2本遴选文件的解释权归四川省学校国有资产与教育装备中心所有。
2.1本次遴选的采购人是四川省学校国有资产与教育装备中心。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按照规定获取了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遴选活动的全部费用。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2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6)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遴选小组成员。
(7)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遴选
6.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7.遴选保证金
7.1本项目不收取遴选保证金。
8. 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8.1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遴选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遴选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遴选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除非遴选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0.1遴选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遴选的依据,同时也是遴选的重要依据。遴选文件用以阐明遴选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遴选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遴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遴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遴选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遴选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遴选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在四川省学校国有资产与教育装备中心官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遴选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采购文件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1.3供应商认为需要对遴选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人提出申请,由采购人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可以在遴选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遴选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
12.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13.1供应商应按照遴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13.2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14.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组织单位就有关遴选采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14.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4.3未翻译的外文资料,遴选小组可将其视为无效材料。
15.1除遴选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1本次遴选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遴选文件规定为准。(实质性要求)
16.2本项目采用现场报价,响应文件中不用首次报价,报价要求参考附件,报价格式以现场提供为准。
17.1供应商应执行遴选文件规定要求。
1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遴选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1资格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3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8.4(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5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按遴选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自行编写内容情形除外)。
18.8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遴选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19.2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19.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资格响应文件和响应文件应于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人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用正楷填写本竞争性遴选文件附件“递交响应文件签收表”然后将签收表和响应文件一并递交给采购人工作人员。
20.2报价表在递交资料时一并递交。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
21.4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2. 遴选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进行。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本项目将按遴选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3.2采购人将评审结果在四川省学校国有资产与教育装备中心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和公示情况提交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成交供应商。
23.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24.成交结果
24.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24.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
25.成交通知书
2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5.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签订合同
26.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6.2遴选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26.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6.5遴选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7.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7.1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28.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28.1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转包。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9.补充合同
29.1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3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0.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1.履行合同
31.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1.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2.验收
32.1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参照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
32.2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33.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付款详见第五章规定的付款方式。
34.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34.1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遴选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遴选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遴选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7)未按照遴选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4.2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35.询问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本文件有关规定办理。
36.本遴选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遴选文件不再做调整。
37.(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必须符合要求。
第三章 供应商和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参加遴选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无。
三、供应商应不属于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21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供应商内部的2021或2023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加盖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复印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8.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详见第七章〕。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遴选的,则可不提供。)
二、供应商应提供的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无。
三、供应商应不属于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供应商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
1.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的公章(鲜章)。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就被“多证合一”整合的相关登记、备案和各类证照的真实性作出承诺(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第五章 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前提:本章采购需求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遴选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全部满足。
一、项目概述
1.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四川省学校国有资产与教育装备中心检验检测资质(CMA计量认证)及检测能力扩项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本项目采购产品均不涉及进口产品,不涉及节能、环保政策产品。
★二、服务内容
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标准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指导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其中包括:制订建立管理体系工作计划、编写质量手册和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确保文件符合标准要求;完善有关支持性文件;制订管理体系试运行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内部管理文件审核和记录表格的填写;对实验室人员继续体系文件的培训;指导开展信息技术5项指标及灯光检测2项指标能力扩项相关工作;帮助实验室完成认证申请流程等。
1.服务期限
1.1自签订合同120日以内。
1.2服务地点:四川省学校国有资产与教育装备中心。
2. 合同有效期:180日之内。
3. 付款方式:
3.1四川省教学仪器设备质量监督检验站CMA计量认证复审、信息技术5项指标、灯光检测2项指标通过省市场监管局验收后,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4.履约验收:
4.1单位自行验收。
5.违约责任
5.1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指导四川省教学仪器设备质量监督检验站未通过省市场监管局CMA计量认证复审、信息技术扩项未通过的,退还以收取的全部费用,给采购人造成损失(含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的进行全额赔偿。
1.实验室情况调研:由咨询师实地参观、调查实验室的总体情况,结合认证的要求提出实验室存在的现状突出问题并指导整改;确立认证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
2.培训学习讲解: 通过全员参与认定标准的学习,理解认定工作的基本要求,明确认定准备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工作方向,为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好思想总动员并奠定理论基础。培训内容:培训次数不少5次。
2.1相关评审准则培训与讲解;
2.2质量手册与程序文件的培训;
2.3关键岗位人员培训;
2.4认证基础知识,能力验证情况、方法确认、数据处理与修约、质量监督、质量控制、测量不确定度、安全防护、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迎审技巧等专项培训;
2.5检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等。
3.实验室管理体系设计:结合实验室的实际组织架构及实验室认证工作的基本要求,策划设计实验室的组织和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和各岗位的分工,为实验室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提供组织保证。
4.编写实验室管理体系文件:实验室管理体系文件共有四个层次组成,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质量和技术记录),由咨询师与实验室技术人员根据实验室情况完成编写后,由实验室负责审查、修订。
5.技术要求的准备,帮助实验室完成:
5.1新开展检测/校准项目的评价确认;
5.2非标准方法的确认;
5.3现场考核项目的准备;
5.4编制仪器设备一览表;
5.5仪器的计量检定、校准及验证;
5.6计量仪器的标识化管理;
5.7装置、设施的标识化管理;
5.8编制仪器检定周期表;
5.9仪器设备的期间核查等工作。
6.管理体系全面运行:在基本建立的管理体系文件指导下,进行试运行。具体有:
6.1指导各部门、各岗位依据体系文件规定进行试运行并填写记录表格;
6.2派遣劳务支持人员帮助其建立人员档案、仪器设备档案、试剂耗材档案、标准档案等、文件受控记录等;
6.3亲临实验室现场指导并参与内部审核的策划与实施;
6.4亲临实验室现场指导并参与管理评审的策划与实施;
6.5解答并解决实验室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等;
7.管理体系运行资料填写:在咨询师的指导下,结合认定工作的总体时间进程,填写管理体系运行资料,确保满足认定准则的总体要求。
8.内审员培训取证:安排实验室人员参加内审员培训,获得内审员资格证书。
9.实验室管理体系文件宣贯:咨询师协助质量负责人进行实验室体系文件宣贯,确保实验室全体人员应按照体系要求开展认证的准备工作。
10.整改改进:
10.1针对日常质量监督中发现的不符合,指导其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
10.2针对内部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指导其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
10.3结合管理评审提出的改进建议,帮助其对管理体系进行完善。
11.实验室认证申请书的准备:负责编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并向行政许可主管部门递交申请。
12.模拟评审:模拟现场评审流程,仔细审查实验室的各个岗位、各个场所、各个环节,查找不符合项,并指导其进行整改。做好迎审之前的充分准备工作,包括准备现场评审汇报材料等。
13.不符合项整改:外部评审结束后,针对评审组开出的不符合项,指导实验室制定行之有效的纠正/纠正措施,指导进行不符合项整改材料的编写与整理。
14.获取CMA资质证书:一系列工作流程完成后等待取得证书。
15.服务期限:客户可享受一年服务期限延伸,内容包括指导体系运行改进、监督评审准备工作等。
第六章 遴选内容、遴选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针对第五章、第九章所包含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在遴选过程中,遴选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遴选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遴选小组对遴选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遴选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遴选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遴选的供应商。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格式1-1
第一部分 “资格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正本/副本)
四川省学校国有资产与教育装备中心检验检测
资质(CMA计量认证及检测能力扩项)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资
格
性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名称:XXXXXXX
项目编号:GZZB202403013
包 号:第1包
日 期:XX年XX月XX日
格式1-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四川省学校国有资产与教育装备中心:
本授权声明: XXXX(供应商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XXXXXXXX” 项目(采购项目编号:XXXX)遴选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遴选采购、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人签字:XXX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 期:2024年X月X日
注:
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格式1-3
承诺函
四川省学校国有资产与教育装备中心: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遴选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 期:2024年X月X日
格式1-4
供应商和报价产品其他资格、资质性
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应按遴选文件第四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格式1-5
承诺函(如涉及)
四川省学校国有资产与教育装备中心: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现郑重承诺如下:
根据本项目竞争性遴选文件第三章资格证明要求中第 项,我单位应具备 (备案、登记、其他证照)。但因我单位所在地已对上述备案、登记、其他证照实行“多证合一”,故在此次采购活动中提供满足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中对该备案、登记、其他证照的描述)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内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 期:2024年X月X日
注: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该承诺。
2.若已提供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的证明材料,无需提供该承诺。
3.若本项目资格要求不涉及,无需提供该承诺。
格式1-6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 期:2024年X月X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格式1-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XXXX单位的XXXX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 期:2024年X月X日
注:1.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格式1-8
监狱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 期:2024年X月X日
注:
1.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监狱企业适用。
2.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采购政策。
格式1-9
财务证明材料
格式2-1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正本/副本)
四川省学校国有资产与教育装备中心检验检测资质(CMA计量认证)及检测能力扩项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名称:XXXXXXX
项目编号:GZZB202403013
包 号:第1包
日 期:XX年XX月XX日
格式2-2
响应函
四川省学校国有资产与教育装备中心:
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项目遴选文件(项目编号:XXXX),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遴选采购。
1.我方自愿按照遴选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XX份,用于遴选响应。
4.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遴选响应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5.本次遴选,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遴选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XX天。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XXXX
邮政编码:XXX
联系电话:XXX
日 期:2024年X月X日
格式2-3
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四川省学校国有资产与教育装备中心:
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遴选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遴选文件第二章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如对遴选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遴选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遴选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二、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方承诺不属于此类禁止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
四、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五、如本项目遴选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将作为成交后履约验收的参考,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遴选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六、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求。
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遴选文件第二章关于“遴选费用”、“合同分包”、“合同转包”、“履约保证金”的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遴选文件要求履行。
八、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除非遴选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 期:2024年X月X日
格式2-4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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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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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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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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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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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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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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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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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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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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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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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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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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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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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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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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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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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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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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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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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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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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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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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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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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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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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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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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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相关人员提供相关证书及6个月的社保证明。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 期:2024年X月X日
格式2-5
响应产品技术参数要求应答表
序号 |
名称 |
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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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供应商必须根据遴选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 期:2024年X月X日
格式2-6
商务应答表
序号 |
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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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供应商必须根据遴选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 期:2024年X月X日
格式2-7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是否通过验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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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业绩需提供遴选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 期:2024年X月X日
格式2-8
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采购编号: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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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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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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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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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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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 期:2024年X月X日
第八章 评审方法
1.1根据《中心遴选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方法。
1.2遴选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遴选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遴选小组负责。
1.3遴选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遴选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遴选小组按照遴选文件规定的遴选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遴选文件,确定遴选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遴选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遴选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遴选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遴选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1审查遴选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遴选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遴选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遴选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遴选办法和标准、采购政策要求以及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本遴选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遴选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遴选文件的规定存在重大缺陷的;
(2)遴选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遴选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遴选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遴选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遴选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遴选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遴选小组应当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遴选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资格性审查
2.2.1本项目需要遴选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遴选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遴选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遴选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遴选资格。
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遴选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遴选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采购人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
2.4遴选
2.4.1在遴选过程中,遴选小组可以根据遴选文件和遴选情况实质性变动遴选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遴选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4.2对遴选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遴选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遴选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遴选的供应商。
2.4.3遴选过程中,遴选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遴选文件的变动情况和遴选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
2.4.4遴选过程中,遴选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中发现供应商响应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响应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审委员会评判的;
(2)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知识产权、响应有效期等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影响遴选小组评判的;
(3)经最终遴选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仍不能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4) 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与本竞争性遴选文件要求不一致,且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
(5)属于竞争性遴选文件中无效响应情形的。
但遴选小组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遴选小组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响应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审查:
(1)响应文件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2)响应文件除采购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3)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响应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遴选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后,向采购人出具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报告。没有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的供应商,遴选小组应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4.5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遴选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要求:“遴选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遴选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若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且采购人要求继续进行的,评审委员会应当遵照相关要求进行评审。
2.4.6遴选过程中,遴选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遴选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7遴选过程中,遴选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遴选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4.8遴选完成后,遴选小组应出具遴选情况记录表,遴选情况记录表需包含遴选内容、遴选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报价
2.5.1本次遴选采购采用一次报价,参与报价的供应商按遴选文件要求进行报价。
2.5.2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比较与评价。由遴选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
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遴选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遴选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8遴选小组复核。遴选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遴选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9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9.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遴选小组拟出具遴选评审报告前,现场监督人员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遴选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现场签字确认,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遴选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5)经遴选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遴选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遴选小组采纳采购人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遴选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书面建议未被遴选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认为遴选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人复核过程中,遴选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遴选小组已经出具遴选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人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人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人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人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10编写遴选报告。遴选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出具遴选报告。遴选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遴选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遴选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遴选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遴选报告应当由遴选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遴选小组成员对遴选报告有异议的,遴选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遴选报告有异议的遴选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遴选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遴选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遴选报告。
2.11遴选异议处理规则。在遴选过程中,遴选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遴选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遴选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遴选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遴选文件规定的,应当在遴选报告中予以反映。
2.12供应商澄清、说明
2.12.1遴选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2遴选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
2.13终止遴选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3.综合评分
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3.2除价格因素外,遴选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技术方面遴选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面遴选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政策功能、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遴选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遴选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3.3综合评分明细表
3.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3.3.2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报价(30%) |
30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折扣率最低的有效报价为基准折扣率,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供应商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折扣率/最后报价折扣率×价格权值×100。 |
以报价表(原件)为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2 |
业务理解(12%) |
12分 |
对认证工作、及检测能力扩项及整个教育仪器设备检测业务理解全面无缺漏,包括但不限于: 1.如何实现将检验检测的工作效率效能大幅提升; 2.如何实现为实验室质量控制体系即满足认可准则要求又3.符合实际情况; 4.如何帮助完成所有质量体系文件; 5.如何开展队伍建设和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评审要求的培训。扣分标准:本项存在遗漏每个扣除1分。 |
提供关于业务理解的相关阐述。 |
3 |
技术方案(10%) |
10分 |
1.格式规范、内容清晰明了,得1分。 2.内容描述清楚,无含糊不清的地方,得1分。 3.能良好的达到项目要求的充分体现项目中各个要点、重点的内容,能良好的解决项目上述关键问题,得5分。 4.有突出的超项目基本要求的突破性亮点可加分,最高得3分。 |
提供技术方案 |
4 |
业绩(45%) |
45分 |
1.近5年内,为CMA企、事业单位提供计量认证咨询服务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15分。 2.近5年内,为教育仪器设备检测企、事业单位提供CMA计量认证及检测能力扩项咨询服务的,每提供1个得3分,最高得15分。3.近5年内,为省级教育设备检测事业单位提供CMA计量认证及检测能力扩项咨询服务的,每提供5个得1分,最高得15分。 备注:每个业绩不得重复记分,以最高得分为准。 |
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 |
5 |
服务周期(3%) |
3分 |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周期承诺在规定日期,得3分。 |
提供承诺函,未提供不得分 |
4.遴选纪律及注意事项
4.1遴选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4.2在遴选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遴选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遴选的资格。
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遴选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4.4遴选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4.5遴选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5.遴选小组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遴选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人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遴选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遴选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6.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人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遴选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人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的请托。
第九章 采购合同
(略)
第十章 附件
附件:递交响应文件签收表
递交响应文件签收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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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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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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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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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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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供应商 |
递交时间 |
密封合格与否 (签收人确认) |
联系方式 |
签收回执确认 |
签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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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时 分 |
□是
□否 |
联系人: |
供应商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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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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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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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请以正楷字填写各项目内容,“递交时间”、“联系方式”请在现场签收时填写。我公司将向供应商出具响应文件签收回执,请供应商代表在“签收回执确认”签字确认。 |
附件: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
采购内容 |
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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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
2.应完整填写表格中相关内容。
3.本项目采用现场报价,响应文件中不用首次报价(除现场报价以响应文件报价为准的情形之外,响应文件报价不作为评审的依据,以现场报价为准)。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 期:2024年X月X日
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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