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通知,安排部署四川省中小学红色教育研学实践基地申报评审工作。
《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传统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等重要指示精神,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向青少年延伸,充分发挥各地红色教育资源的育人功能,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业和草原局拟面向全省遴选一批中小学红色教育研学实践基地。
推荐范围:各地承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重要文物、重要会议会址、战地遗址、烈士陵园、革命历史博物馆、军事博物馆,伟人故里、将帅故居、革命烈士和英雄人物纪念场馆以及重大工程、标志性建筑等。重点推荐与红军长征、川陕苏区、解放战争、三线建设、改革开放、抗震救灾、脱贫攻坚、国防科工等相关的教育资源。
基本条件:
——红色文化底蕴深厚。申报的基地具有深厚的红色文化底蕴,对开展党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具有重要意义。已开发与中小学课堂教学有机衔接的红色教育实践课程,课程设计合理,教学目标明确,教学设计规范,组织实施有序,绩效评价科学。
——具备承接中小学生集体研学的接待能力。负责研学实践的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健全;接待学生研学实践的场馆场地、设施设备和信息化等方面保障到位;专业讲解人员、团队服务人员数量充足且相对稳定;交通便利,无安全隐患。
——全面落实面向中小学生的优惠政策,对贫困学生有减免措施。
——开展研学实践工作经验丰富,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有较大知名度和影响力。
推荐程序:
1.申报。符合条件的红色教育资源单位自主填写《四川省中小学红色教育研学实践基地申报表》(附佐证材料),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州)教育行政部门。
2.市(州)初审。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文化旅游、林业草原行政部门,共同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统一上报教育厅。
3.评审及认定。省教育厅会同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组织专家进行复审,必要时进行现场评审。复审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公布。在此基础上,推出一批四川省红色教育研学实践精品线路,供各地各学校选用。
申报截止日期:2021年3月15日
联系人:汪静;
联系电话:028-85619130;
电子邮箱:scszhsj@126.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南段1353号四川省教育厅技装中心5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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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四川省林业草原局关于推荐四川省中小学红色教育研学实践基地的通知.p (0.4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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