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学校国有资产与教育装备中心
内设机构职责
一、办公室
1.统筹负责中心党务、政务、人事、财务、后勤等工作。
2.负责公文运转、督查督办、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工作。
3.负责政策研究、制度建设、新闻信息、绩效管理等工作。
4.负责党的建设、纪检监察、结对帮扶、信访等工作。
5.负责干部、人事、职称、工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6.负责中心资产、预算、决算、财务收支、内部控制、风险评估等工作。
7.负责公务用车、安全卫生、公共用房、职工用餐、办公条件保障与改善等工作。
8.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与服务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资产管理中心
1.承担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研究工作。
2.承担教育厅直属高校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与服务工作。
3.承担高校所办企业的政策研究、经营管理、监督考核等工作。
4.承担高校物资采购、管理、检测、服务的政策研究和监督管理工作。
5.承担全省高校实验室、中小学(幼儿园)固定资产统计与分析工作。
6.承担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教育装备研究所
1.承担教育技术装备的政策研究;承担基础教育技术装备、图书配备的规划、项目计划拟订与实施工作。
2.参与全省教育标准化研究和全省教育地方标准制(修)订、 宣贯、培训、有效性评估等工作;负责教育装备标准和参数库制(修)定工作。
3.承担教育装备科研项目规划、指导及管理工作。
4.承担教育装备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及推广工作。
5.承担教育装备建设、管理与应用的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实践教育研究所
1.承担劳动教育、综合实践(含研学实践)的政策研究、课程资源开发和管理服务工作。
2.承担实验教学课程设计与资源开发、教学活动与考试评价研究及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3.承担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综合实践基地(营地)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
4.承担实验实践教师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
5.参与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虚拟仿真实训装备建设和管理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质量检测站(四川省教学仪器设备质量监督检验站)
1.承担教育装备质量研究工作。
2.承担教学仪器设备产品质量检验监测工作。
3.承担全省教育技术装备质量监督管理的技术支撑工作。
4.承担质量强省、制造强省的相关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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